一、誰適合在馬來西亞設立離岸公司?
對馬來西亞或者東盟有出口的企業,需要排售前或者技術支持人員到當地的,用這種公司,可以很快辦理工作簽證,在當地也不用交任何稅。
二、馬來西亞離岸公司特點
√無需當地董事
√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
√非當地經營沒有稅負
√辦理快速
三、馬來西亞離岸公司注冊要求
√注冊資本:可以為除馬來西亞林吉特以外的任何貨幣,任何金額;
√股東董事:至少一名,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個人,可以是非馬來西亞居民
四、公司設立程序及交付的資料
√公司名稱查冊并預訂
√準備注冊文件
√公司注冊申請
√股東和董事登記
√第一次董事會會議記要
√公司鋼印和公司圖章
√15套公司合同章程鑒證復印件
√公司秘書服務1年
√公司注冊地址1年
五、稅賦:
控股公司,無實際經營,像其他離岸地一樣,在當地無任何稅負。但因為與70多個國家有避免雙重征稅協定,相比BVI等離岸地,作為控股公司,來自其他國家的投資收益有更多機會免征預提稅;
有實際經營的公司,每年僅按照審計后的利潤3%,或者定額20000林吉特。公司可根據當年經營情況選擇納稅方式,如選擇后者,則無需審計。